公交车给老人让座后突然停车,导致一名乘客受

吉姆新闻通讯员袁朝义胡长九在乘坐公交车时突然刹车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 11月12日,我们从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市内公交车运输合同纠纷案,认定受害人黄先生已尽到注意义务,最终判令保险公司和公交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今年6月,黄某购买车票后,登上某公交公司的公交车,遇到一名正在上车的老人。没有空位了,黄起身给他让座。老人坐下后,黄先生发现后排有空位,便交替握住杆子和扶手,朝车后空位探去。当黄先生右手松开杆子并试图坐起来时,公交车突然刹车,黄先生从车后摔到车前,受伤。法院审理后认为,乘客购买车票乘车时,与特定公交公司签订客运合同,特定公交公司有义务将乘客安全运送至目的地。作为运输运营商,公交公司有责任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乘客伤亡进行赔偿。除非事故是由于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航空公司证明事故是由于旅客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在本次事件中,黄某在旅途中给一位老人让座,这是弘扬传统美德的行为。给一位老人让座后,我发现车上后排有空位,于是我就挪到了空位上。这是登机乘客的普遍反应电动巴士。黄先生也朝车后空位走去,但他小心翼翼地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他已履行了注意义务,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巴士公司司机因车速超速突然刹车,增加乘客受伤风险,须支付赔偿。最终,责令保险公司和公交公司赔偿黄某各种损失14万余元。巴士公司对此决定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该判决已经生效。法官表示,为保障出行安全,航空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培训,规范驾驶行为,将旅客安全、顺利地运送至目的地。它提醒我我应该这样做。旅客在出行时必须保持稳定、自信,维持秩序,听从指挥,d 合作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