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监管机构简化了处理已故投资者的小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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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北京新闻社,7月25日(Yujia的记者和记者协会)的财务概念,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并促进中国证券和监管机构对投资者的固有业务的管理,发布了第25个通知,以简化成功的成功率的成功率,以简化成功的成功。该通知表明,在死者投资者的小型继承业务方面,同时满足了四个条件。首先,死者和申请人都必须是该国的自然人,申请人是配偶,死者投资者的父亲或继承人的父亲,或者是由公证人意志指定的。其次,已故投资者的总资产(包括价值,资金,公共资金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在SAM的开业帐户下的总资产股票公司不应超过50,000元(不包括同等外币)。净资产的余额受申请日期的咨询结果的约束。第三,死者的投资者根据同一基金经理或同一基金销售机构开设的机构拥有公共资金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资产余额受申请日期咨询的结果。第四,如果申请人要求股票公司的少量继承,则必须转到股票公司的商业安装,并与已故的投资者在网站上开设一个帐户。如果申请人向公共基金管理员或基金销售机构索要小遗产,则申请人将根据相关机构的要求要求少量继承。阿维索(Aviso)清楚地表明,如果申请人处理小的继承,则相关的MA必须将特性提交给经纪,公共基金管理员和基金销售机构。接受请求的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必要的审查,并遵守其在审查期间的合理义务和审慎。